一、 思想品德考核 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由学院对申请人从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思想品德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二、 推免综合成绩 (一)推免综合成绩计算方式及排名依据 按照前三学年学生学业成绩的80%以及素质成绩的20%进行推免遴选综合成绩核准,以核准后的综合成绩整体排名。学院推免公示时间为2026年9月8日至11日,共4个工作日;公示方式:学院网站。 综合成绩 = 学业成绩*80% + 素质成绩*20%(各项成绩均实行百分制) (二)学院核准学业成绩组成 学业成绩包括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和专业课程成绩。通识教育必修课程要求考核成绩在合格以上;前三学年专业课程平均学分绩作为计算学业成绩的基础性指标,专业课程成绩是指通识课程教育课程(含通识教育课程平台课、军事训练、劳动教育)之外的所有课程。 前三学年专业课程平均学分绩计算公示如下: 专业课程平均学分绩=∑(课程学分×相应的百分制成绩)/∑(学分) (三)素质成绩评议细则 素质成绩以竞赛获奖、科研成果、参军入伍服兵役、到国际组织实习、参加志愿服务5个指标进行测算。如同一项目、同类性质重复获奖,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最高加分项。各种表彰及获奖以证书原件或证明为准。所有推免材料和核准项目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5日。 具体计分标准如下: 1、 竞赛获奖加分。①作为竞赛负责人或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等赛事:获一等奖加25分、二等奖加17分、三等奖加12分;获省级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8分、三等奖加6分。②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作为主力成员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获得国家级立项加20分,省级立项加10分;获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等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竞赛特等奖/一等奖加20分、二等奖加14分、三等奖加8分;获省级竞赛一等奖加8分、二等奖加6分、三等奖加4分(竞赛认定参照《湖北大学学科竞赛分类一览表(2026年修订)》教学字[2026]2号文件,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③ 社会实践获国家级表彰者加20分,获省部级表彰者加10分。本项累加最高不超过30分。 2、 科研成果加分。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独立作者、第一作者或与导师合作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发表于一类核心期刊加30分,二类核心期刊加20分,三类核心期刊加15分(期刊认定参照《湖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水平期刊目录》校社科字[2022]2号文件)。本项累加最高不超过30分。 3、 有参军入伍服兵役经历且表现优良者加10分。本项累加不超过10分。 4、 有参加国际组织实习经历并获实习单位肯定性评价者加10分。本项累加不超过10分。 5、 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受国家级表彰者加20分,受省部级表彰者加10分。本项累加最高不超过20分。 |